第24章 你不能和我离婚 比律师函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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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时桑从进门开始,就在一条一条给陆昀修分析现在的形势, 解释自己为什么要选择现在离婚,条理清晰,说的头头是道。
这正是这样冷静沉着,从头到尾都保持着理性分析的状态的沈时桑却深深刺痛了陆昀修的心。
“‘就为了这件事’。”陆昀修重复着沈时桑的话,声音嘶哑颤抖,带着无尽的悲凉,“所以我是最先考虑被抛弃的,对吗?”
陆昀修抬起头,声音里带着最后一丝倔强:“可是我们的协议期限还没到,你不能和我离婚。”
“其实是可以的,只是你不记得了。”
沈时桑不得不打碎陆昀修最后一丝希望:“按照我们的协议规定,如果这段关系对我的个人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婚姻。”
其实当时签订的协议,沈时桑明显是利好方,有些条款甚至只对陆昀修产生限制。
因为协议是沈时桑拟定的,她担心陆昀修会讨价还价,才会先拿出这一版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合同,等着和陆昀修博弈。
未曾料陆昀修当时只是要求添加一条“婚姻存续期间不允许出现对婚姻不忠的行为”,对其他的条款毫无怨言,很利索地就签了。
即使是失忆前的陆昀修,都不一定在意过沈时桑说的这个条款,现在还没恢复记忆的陆昀修就更不会知道了。
最后一丝希望破灭,陆昀修站在那只觉得头重脚轻,难以呼吸。
沈时桑看着陆昀修苍白的脸色,也有些于心不忍,主动给予承诺:“这仅仅是权宜之计,我只需要你配合我走这个程序,后面我们还可以再商量着来。”
这其实算是沈时桑态度上的软化。
有一说一,这件事也完全打破了沈时桑的计划。
按照沈时桑原先的设想,杀青后她会先回家,带陆昀修去复查,然后用剩下来的时间好好捋一捋这段时间发生的事,离婚的事视情况而定。
可是现在情况变了,公关最佳时间是事情发生的24个小时以内,离婚的事已经是迫在眉睫。